辽宁双鞍集团安排非存续集体企业破产清算材料准备工作
根据鞍山钢铁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未改制企业处置工作的函》以及鞍冶集团非存续集体企业管理中心《关于做好非存续集体企业破产清算材料准备的工作安排》,集团组织召开非存续企业专门会议,安排非存续企业破产清算材料的准备工作,会议明确了以下内容: 一、企业范围 集团所属企业已通过鞍钢厂办大集体企业性质界定的且是独立法人单位的非存续企业。 二、企业需要准备的材料 企业需要提供十四类材料,涉及企业工商、人员、资产、财务数据报表等相关信息资料。 三、时间要求 集团要求所属企业在2021年11月15日前完成所有资料的准备工作,等待鞍钢检查、审核。 辽宁双鞍集团创新管理部 王雪玉 |
2021年11月3日 17:12: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