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鞍集团贯彻落实鞍山冶金集团财务风险大排查的工作
2023年4月12日,双鞍集团接到鞍山冶金集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3﹞4 号)后,双鞍集团主要领导进行了传阅学习,并由总会计师组织召开了由专业部门参加的财务风险大排查工作会议,在会上对风险大排查工作做了明确的分工与部署。集团要求各所属单位要由财务部门牵头,与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对企业截至2023年3月31日财务账面、账外上的所有资产、负债等进行风险排查,尤其是对2023年4月末库存商品、在制品(未完工程)科目余额分解到单笔合同和生产经营项目中,正确计算每笔合同和每个生产经营项目的收入、成本、毛利等情况。同时,要求各单位必须在本次排查中真实准确反映企业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存在的风险与潜在的损失,并对已经确认的风险项目给出解决措施。
辽宁双鞍集团计划财务部 祝恩影 |
2023年5月19日 14:41: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