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

 

    按照省、市委组织部和附企公司组织人事部《关于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要求,民企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在公司党员中开展了“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公司及基层在职党员本着组织安排与自愿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与居住地社区各项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先进性和率先垂范的作用。此次活动的开展,促进了在职党员在社区亮身份、树形象、作表率,争当为民服务志愿者,为推进社区党建与文明和谐社区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鞍钢民政企业公司党委工作部  唐芳芳
2013年11月10日 14:3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