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与所属企业签订《安全防火责任状》和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 为保证职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增强企业和职工的责任意识、安全生产意识。近日,集团与20家重点考核企业签订了2018年《安全防火责任状》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通过签订责任状,使各企业领导和职工明确了安全生产指标和责任,对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生产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鞍钢民企集团生产经营部 钱思慧 |
2018年4月4日 14:5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