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政策解读
2019年工商年检网上公示工作已圆满结束,集团所属109家企业全部通过年检。集团所属企业之所以顺利完成年检公示工作,是因为集团及企业两级领导对此事高度重视,相关业务人员认真工作的结果。市场经济社会,企业的诚信与声誉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石,企业的经营信用记录,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与认同。
现将企业有关工商年检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情况做以政策解读:
一、出现以下四种情况会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1、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2、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3、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4、公示企业信息中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二、企业一旦被工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必须先移出异常经营名录,要看是什么原因导致异常的,再根据不同的原因去解决问题。
三、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自列入之日起届满三年仍未消失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后果:
1、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肯定是有关部门的重点监管对象;
2、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如果这些人已经担任了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那么,那些企业必须办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登记。
3、各种荣誉称号、“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就与你无缘了。
4、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息与其他政府部门互联共享,实施联合惩戒!包括对从事商业行为的限制、部分行业准入的限制、担任重要职务的限制、享受优惠政策的限制,还有大家经常说的限制高消费及出境等。
鞍钢民企集团企管部 王雪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