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有限公司党支部组织学习《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和公务回避暂行规定》

 

20223248:30,化工有限公司支部组织学习《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和公务回避暂行规定》。公司党支部全体委员党务部、生产部负责人,劳资部门工作人员参加了学习。党支部书记朱永冰宣读《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和公务回避暂行规定》。该《暂行规定》明确指出

有亲属关系的企业领导人员,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必须向主管部门提出任职回避: 在同一企业领导班子中任职的;同时在有直接隶属关系的领导班子任主要领导职务的;一方为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另一方在其分管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驻外机构(境内外)及工程、投资项目中任领导职务的;企业领导班子主管部门提出需要任职回避的。

企业领导人员所在企业不准与企业领导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个人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直接发生经济关系;必须发生经济往来的,其经营的项目及项目所涉及的重要指标应当列为厂务公开的一项内容。

企业领导人员任职三个月内,必须向有关管理部门或企业领导班子书面报告亲属以及其他来往密切的亲属任职从业的情况。

大家认真学习了《暂行规定》,并表示一定会认真地做好贯彻落实,杜绝任何违规情况发生。

 

                                                                                    辽宁双鞍集团化工有限公司  肖俊羽

2022年4月1日 15:2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