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部署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
9月17日,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辽人社【2019】74号《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文件要求,人力资源部部长在劳资例会上对最低工资调整工作进行部署。
集团要求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从2019年11月1日起对残疾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由原来的1420元/月调整为1610元/月。人力资源部也将此项工作作为近期重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最低工资调整工作顺利进行。
鞍钢民企集团人力资源部 薛寒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