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制定职工采暖费补贴办法
为使企业职工共享集团改革发展成果,提高辽宁双鞍集团职工福利待遇,集团根据钢政办发【2007】19号《关于转发〈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工采暖费补贴办法〉的通知》(鞍政办发【2007】8号)精神,结合集团实际,近日,集团印发了《职工采暖费补贴办法》。 《办法》中规定实施采暖费补贴的范围是集团机关和所属企业在职职工(含经集团批准备案的返聘留用职工);职工采暖费补贴基数为每月85元,按此基数确定采暖费补贴标准;补贴系数按照企业型级、企业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生产服务人员、残疾职工等进行梯度分级认定。
辽宁双鞍工业集团创新管理部 王雪玉 |
2021年5月10日 13:39:17 |